本报讯(记者闫承敏 实习生陈思思 通讯员舒学华)宜昌市教育局昨日发布消息,从本周起,对该市幼儿园进行综合考评。
据了解,在考评规定中,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幼儿园,坚决取缔无证办园行为;城市和县市城关所在地的小学一律不得办学前班,也不得在校园内办幼儿园。
严禁给幼儿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在正常教学时间内,以开办特色班、兴趣班为由,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家长征订和购买幼儿读物和家长读物。
幼儿园名称原则上不得使用“国际”、“中国”、“双语”、“艺术”、“特色”等字样。
幼儿园的大班、中班、小班人数,必须严格控制在40人、35人、30人以内。对于超大规模和班额过大的幼儿园,将在等级幼儿园复评和幼儿园年检中“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