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李剑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民法学教师刘某状告烟厂索要洗牙费的官司昨天被一中院终审驳回。
刘某称,他长期吸“南京”牌香烟导致牙齿黄黑,使其日常工作和生活均受到很大的困扰,精神上承受着巨大痛苦,经济上亦受到损失。因此,要求“南京”牌香烟的生产厂家和销售该品牌香烟的北京国华商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洗牙费用350元。
一中院认为,刘某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教育工作者,对有关健康的常识性问题应比常人具有较高的辨别、认知能力,明知“吸烟有害健康”却仍然自愿选择吸烟,其在体会吸烟“乐趣”的同时,理应对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做好心理准备,并自行承担吸烟后牙齿变黄的损害后果。法院认为香烟包装明确标注警示语,牙齿黄黑后果自担。
(本文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