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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污染治理新规实施得民心 执法遇尴尬 |
| 作者:佚名 来源:宜昌三峡传媒网
更新时间:2008-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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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节奏、动感的音乐、震耳的高音喇叭……部分商家高音促销往往令附近居民苦不堪言,但这仅仅是困扰都市居民噪音污染的一小部分。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日益繁荣的夜市喧闹声、建筑工地的施工噪音、新房装修带来的刺耳声、越来越多的交通噪音,还有麻将声……可谓无处“噪”不入耳,而根据有关方面统计,噪音污染已成为困扰都市居民的一大危害之一。 2008年10月1日,国家环保部公布《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首次对各区域环境内的噪声限值进行了细化,这意味着老百姓今后在噪声投诉方面和职能部门执法将更有据可依。但记者观察注意到,新标准实施近1个月来,很多市民对新标准不甚了解,各类噪音污染问题依然存在,而执法部门表示因为涉及执法权限划分等问题,城市噪音污染治理依然存在根治难。 “噪”得让人寝食难安 “平时上班觉都没有睡好,双休日本想多睡一会,可楼下几家装修的尖刺噪音不仅让人睡不了觉,更让人没法在房子里呆。”家住金家台某小区的李先生向记者抱怨,楼下两住户装修都1个多月了,每天早上8时就开工,晚上收工也晚,要到18时30分左右,不要说双休日补觉不成,白天都没法安心在屋看书看电视。 记者了解到,建筑工地的施工噪音、娱乐场所的高分贝噪音、商业促销的“大喇叭”、汽车带来的交通噪音……噪音污染无处不在,正逐渐成为危害市民生活品质的公害。 环保新标细化噪声限值 2008年10月1日,国家环保部公布《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新标准首次明确规定,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其夜间(当日22时到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当日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声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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