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终拿到的服务费 = 实际净销售额×30% 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网站联盟将不予计算并不予支付服务费 2.1. 客户的购买行为发生在距离最初的点击进入网站 4天 之后; 2.2.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意外关机、网络意外中断、当当网受到恶意攻击及磁盘意外损坏等)而导致销售数据丢失; 2.3、联盟会员在本网站内发布返点广告或联盟会员网站链接广告的; 3). 服务费的支付 七天一结算,(遇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第一天), 以代理联盟平台提供的业绩数据为基础, 核对联盟会员的服务费,并通过财付通向联盟会员支付服务费,如当周服务费不满100元,则累加到下一个结算周期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