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警车不执行公务停饭店 请你举报(编号:39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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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别:政府行为 |
所属地区:海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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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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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发现没有执行公务的警车,停放在饭店或娱乐场所门口,可拨打海南省公安厅电话举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将到场处理,情况属实将给予举报人奖励。这是22日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我省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此次警车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治理解决10类问题:一是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应当报废、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二是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三是转借警车、牌证的;四是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五是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六是擅自喷涂警车外观标志或者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七是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八是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的;九是警车私用,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十是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
在涉案车辆方面,重点治理解决3类问题:一是违法扣留、扣押的;二是挪用、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涉案车辆的;三是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的。
公安厅举报电话:65312938,传真号码:65312662,邮政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海南省公安厅,邮政编码:570203。(记者李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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