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种“不良”药品广告遭曝光(编号:3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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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别:医药指南 |
所属地区: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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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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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滨)“服用当天性反应强烈”,这样低俗的不良内容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广告当中。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季度违法广告公告,5种“不良”药品广告被点名曝光。
两部门在监测中发现,这些违法广告夸大药品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对药品的功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或者保证,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同时,广告内容格调低下,用语低俗,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这5种广告分别是:吉林亚泰明星制药有限公司的“回春胶囊”处方药品广告,违反“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规定,含有“服用当天性反应强烈”等低俗不良内容。山西省临汾健民制药厂的“回春如意胶囊”药品广告,含有“服用后男性反应明显”等低俗不良内容。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固精麦斯哈片”药品广告,含有“一个疗程可完成器官的二次生理性发育”等低俗不良内容。和田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罗补甫克比日丸”处方药品广告,违反“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规定,含有“一疗程就能延长5-8分钟”等低俗不良内容。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公司“还原固精丸”处方药品广告,违反“处方药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规定,含有“服用7天增粗、增大”等低俗不良内容。
工商和药监部门表示,将依法分别对以上违法广告、相关企业和产品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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