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不提供备用手机可举报(编号:39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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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商雅静)昨日,石家庄市信产局、工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移动电话机售后服务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不提供三包凭证、不按照规定填写发票以及在维修期间不提供备用手机的维修商将受到处罚。
不提供备用机可举报
河北省电子产品与市场服务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刘献社介绍,目前手机维修市场上,存在3日退机期限内退机难,以鉴定、人为造成等多种借口拒绝退机现象;在维修过程中不提供备用机、不做维修记录的行为也不少;三包期内手机维修滥收费和不具备资质、超范围经营的维修网点也比较多。此次专项检查将对这些不良现象进行集中查处。
刘献社指出,国家明确规定,手机维修一定要做记录,而超过三次仍修理不好,消费者凭借修理记录有权向销售商提出退换货。
石家庄市工商局交通分局邮电科科长王辉向记者介绍,发现上述维修商违规经营情况,市民可以举报。
举报电话为工商部门的12315和信产部门的0311-87834802。
重大典型案件将曝光
石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张殿英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涉及非法生产、销售“黑”手机和走私手机等违法行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假冒定点维修点;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
针对消费者对手机售后服务的投诉,信产部门将配合工商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手机三包规定等法律法规,集中查处一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典型案件,并进行曝光。
河北省电子产品与市场服务专业委员会还将对存在严重不良服务记录、投诉多又处理不及时的企业,在申请资质时考虑不予受理。
刘献社介绍,目前石家庄市信产局已经开始对手机售后维修网点进行摸底,要求相关企业做好自律工作。 特别声明:本信息以及评论均来自消费者,不代表本站的任何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