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网
首页 新闻信息 情感文章 伤感文章 爱情文章 诗歌散文 感人故事 心情随笔 非主流文章 网络日志 搞笑文章 人生哲理 励志文章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五金机械  电子工具  静电产品  爱情故事  爱情散文  伤感散文  心情日记  心情故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信息 >> 国内新闻 >> 内容

男子亲热时勒死情人并抛尸被判死缓 赔14余万元

时间:2011-11-5 23:52:46 点击: 【大 中 小】

  核心提示:晨报讯 今年4月8日,33岁男子窦思红用一根绳索将与自己保持暧昧关系的发小刘霞勒死,并抛尸下水道(本报曾连续报道)。   10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窦思红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14余万元。  窦思红,男,1978年4月17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曾是合肥...
晨报讯 今年4月8日,33岁男子窦思红用一根绳索将与自己保持暧昧关系的发小刘霞勒死,并抛尸下水道(本报曾连续报道)。

  10月8日,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窦思红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14余万元。

  窦思红,男,1978年4月17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曾是合肥某汽车修理厂钣金工。

  2011年4月8日晚,窦思红与被害人刘霞一起,请窦思红的朋友吃饭。其间,因刘霞接听电话,二人发生争执。

  饭后,窦思红驾驶一辆面包车与刘霞返回磨店,途中,他将车停在合肥市新站区磨店乡职教路西侧人行道上休息,窦思红查看刘霞的通话记录,愈发生气,遂决定杀死刘霞。

  借与刘霞亲热之机,窦思红用车上的一条麻绳做成绳套,从刘霞身后套住其颈部,勒紧并缠绕数圈致刘霞死亡。

  后窦思红驾车将尸体带到磨店乡大众路,抛入东侧慢车道上一口污水窨井内。

  经鉴定,被害人刘霞系颈部受外力作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合中法 本报记者 张玉学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 大名:
  • 内容:
评论列表

  • 网络备案号:粤ICP备案11044928号
  • Email:397363868@qq.com 站长QQ:397363868 建发捌仟万信息网 版权所有 化妆品库
  • 声明:本站部分数据来源于网络与网友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问题请发邮件到 397363868@qq.com 收到确认后,24小时内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