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出台的《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论证报告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重编方案,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此项规定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将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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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又添“防火墙” |
| 来源:东营网 更新:2010-9-24 10:19:14 编辑:澜一 点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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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出台的《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东营市近日出台新规定,要求实施市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时,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方案需通过专家组的论证、审查。
据了解,新出台的《东营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实施细则》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论证报告结论为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当重编方案,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此项规定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将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火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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