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淄博路西端、西五路以西约1公里处(原东营电厂院内),总建设规模1833平方米。
二、规划依据:
1、东营市规划管理办法
2、东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号文)
6、国家、省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三、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
在原未建成厂房柱基础上进行改造,东西长90米,南北宽17.7-23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13米。建筑内部东侧为篮球场地;西侧为活动室,可进行羽毛球、乒乓球、排球、健身等体育活动或比赛。采用了与周围建筑相同的颜色及设计风格,与周边建筑整体和谐统一,为职工提供一个全天候的活动场地。
单体立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