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点
■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在房价高的地区,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
■不得将两宗以上地块捆绑出让,不得“毛地”出让
■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本轮房地产调控进入第6个月,政策出人意料地加码了。
昨日(9月26日)晚间,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部151号文)(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对于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若企业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以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行为,同样禁止拿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此前的规定中,并无上述条款,根据此前国土部披露的2000多宗土地闲置案件,若此规定严格执行,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被暂时逐出土地市场,其中不乏一些品牌房企。
力推公租房
《通知》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十条”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保障房建设,是该文件的重要政策着力点,其中,公租房建设再次被强调。《通知》强调,在三类政策性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