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本报记者致电一家中型房企北京分公司负责人邓大伟。他所在公司以房地产基金方式,参与了北京市某区的土地一级开发。
邓大伟表示,其所在公司也听到了这个有关土地一级开发的消息。“说是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的最新文件,要求在2011年3月底前,土地储备机构必须与其下属和挂靠的从事土地开发相关业务的机构彻底脱钩,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都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市场开发。”
所谓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临时利用及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等活动。国土部、财政部和央行2007年联合印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赋予了土地储备部门的一级开发职能。在一些一线、二线城市,土地储备部门往往通过城建、城投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
但是,土地一级开发市场的发展状况,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特别是一级开发中的拆迁难题,可以说把参与各方都绑架了。原北京市规划院院长、高级城市规划师柯焕章认为,“土地一级开发其实利润不高,但其开发过程中的不透明、不公开,导致了这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