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租房经营方面,《通知》表示,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通知》还强调,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地方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专家:可能还有部委政策
“这波调控很可能成为系列(之一)。”中原地产三级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将近期的一系列部门政策称作“第二波调控”。他表示,公租房税收新政的出台,表明这轮调整主要着眼于增加供应,公租房建设刚启动,就出台税收支持政策,可以尽早为公租房建设“开绿灯”,有助于促成市场供应。他指出,这说明本轮调控将继续加强力度,未来还有可能继续出台部委层面的调控政策。
同步播报
传言昨晚再获佐证房产税或提前亮相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透露,更严厉楼市新政有可能今日出台
在两部委刚刚出台“151号文”之际,昨日,一则关于8部委国庆前出台新调控政策的传闻,又在房地产业界引起轩然大波。
到目前为止,“国十条”中曾提及的房产税并未推行,这引发了各界对税收等政策继续出台的猜想。
截至目前,主管部门并未对此传言做出任何回应。但昨日晚间,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传言是真的,明天(9月29日)之前有可能出来”。
传闻从27日(建设部、国土部联合出台“151号文”的次日)便开始在业界传播。据称,新一轮调控方案的基本思路是“遏制投机购房需求,加快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并力求将短期调控的措施与中长期的发展相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