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尹伯钦在接受媒体关于房地产税征收税基问题的询问时也表示,城镇房地产税征收的税基,可以考虑以市场化评估值进行计征,同时采用差别税率。
“对于征税对象的甄别,主动权将交给地方。”知情人士透露。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将以国务院此前划定的90平方米中小套型普通住宅的90平方米为基础面积标准,同时,结合各主要城市人均居住面积的情况,由地方政府划定辖区内的免征面积,而后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
财政部统计显示,2008年中国城镇房地产税收入为680.4亿元,2009年该税种税收为803.64亿元,约占当年度全国财政收入总额的2.9%。地方政府的“增收空间”和征缴动力均可见一斑。
“如果一人拥有多套住宅,而权属人又不在当地,目前的设计中,可以借用个人所得税自主申报的方式,要求以年末为结点,权属人进行申报并缴纳税负,同时制定严厉的罚则,当然,这一切的前提在于,政府掌握清楚的房屋权属情况。”建设部一位官员表示。
关键看税率
房产税能否成为压住房价上涨的最后一根稻草,业界议论纷纷。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地产研究所所长宋丁认为,不能把抑制房价上涨的希望单纯寄托在房产税身上,房产税应侧重长期的制度化建设而不是短期内调控房价。房产税的影响力关键在税率设置,如果能够对第三套以上住宅征收重税,如3%的年税率,彻底改变投资房产的收益预期,才能抑制投资性购房。
对房产税的税率设置,宋丁有一套完整的建议,不同房产要设置差异明显的税率,首套住宅按0.2%税率征收,第二套稍做提高,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税率设置到3%甚至以上。既考虑普通民众税负承受力,也能够保持市场稳定房价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