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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起开发商禁收预售款 房价下降可能增大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2010-10-26 9:14:06 编辑:澜一 点击:
核心提示: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购房人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

    2.监管资金设支取四节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

    陈志说,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之前,应当制定和核定用款计划和数额。相关部门会根据开发企业所报的计划和施工情况,对用款数额进行审核。确实达到节点时间,且用款额度符合实际,银行才会从专用账户划转资金。

    《办法》规定,用款计划按照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完成初始登记并达到购房人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等四个环节设置资金使用节点,并合理确定每个节点的用款额度。对于第四个节点,陈志说,房产交用后,购房人可持有开发商提供的相关手续,委托或自己办理房产证,证明房产已经归业主所有。

    在此之前,专用账户资金不得低于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的5%。“此前,部分开发商出现房屋交用后,不交税费等相关费用,导致业主入住但不能办理房产证。”这一做法将杜绝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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