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有拆迁新方法。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多位居民被人用车拉到一个叫樱桃沟的地方扔下,待他们回到家中,房子已被拆除。知情人称,被抛到樱桃沟的远不止这些人(10月25日《河南商报》)。
被抛荒郊的有个人叫李付俊,他因在外打工致下残疾,为供养母亲和孩子,搭个铁皮屋修车。违章搭建铁皮屋当然可依法拆除。但通知限时自拆,却在限时前去强拆,这显然是违法行政(莫说自拆限时未到,就是限时已到,仍需通知强拆时间)。
另一个被抛荒郊的叫彭灵枝,她本是有房可住,因6月24日房子被强拆,这才被迫搭建了窝棚。从有房到无房,从良民到“违法”,原来是很容易的,一个原本安居乐业的人,很容易就变成一个不仅无家可归而且寻找栖身之所也违法的人。
相比而言,把人扔到荒野,然后拆除其合法房产或者违章而建的窝棚,合法商铺或者违章而建的糊口铁皮屋,并不比用推土机把人碾死或者逼人去自焚的强拆更加蛮横。因此,把人扔到荒野而行强拆,作为控诉强拆的材料,真是不够分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