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国庆长假,以中央房地产新政开头,以地方房地产新政结尾———9月29日,国务院房地产新政出台,10月7日晚,上海房地产新政细则浮出水面。如果认为行政调控手段过于温柔,那就是低估了政府的决心。
房地产新政以行政手段为主,对银行贷款、开发商定价、土地税收的控制已经到了细致入微的地步:除了房产税尚未出台,调控之手伸入贷款、融资、定价等各个市场领域。三套房停贷,投资投机性购房无法使用金融杠杆。房价过高的开发企业丧失了融资机会,将面临清查税收的威胁。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调整,出台房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
以上海房地产新政细则为例,除了每家限购一套房子外,还根据商品房销售价格高低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严格管理。财税部门按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财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办法不可谓不细,要求不可谓不严,税率不可谓不高。
9月新政出台,市场反应立竿见影,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国庆期间的商品房成交量大幅下降。鉴于4月新政的效果维持了三个月,9月新政的效果可望维持到年底。不过,即便上海楼市因此进入观望期,同样出台了限购政策的深圳却逆市上扬,成交量是去年同期的3.5倍,更别说那些还没有出台此项政策的城市。这表明市场仍然对政策缺乏信心。市场之所以对政策信心不足,政策发生作用的时间越来越短,源于房地产调控缺乏核心价值观。经历数次失败的调控以及2009年楼市调控大逆转后,公众对政策的公信力难免会打折扣,而倾向于认为调控政策是投机性选择,缺乏长远的规划和明确的目标。只要宏观经济出现逆转,政府就会放弃对市场的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