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难题在于如何操作。国际通行做法是“一刀切”,不管是一套房、二套房,还是N套房。而我们的房产税不能“伤及无辜”,不能“误伤老百姓”,由此就需要设立门槛,哪些属于保护对象,哪些属于打击对象,但这种分类只存在于理论层面,因为只要有差别,就会有投机、钻空子和变通。同时,如果地方政府一边死抱住土地出让金不放,同时又积极开征房产税,房产税就有沦为“恶税”之虞。不在保有环节、不按房产估值征税,房产税就只是为了征税而征税,调节居民收入恐怕也是有心无力。
在号称史上最严的“新国十条”以及随之而来的第二轮调控面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僵局之中,于是,房产税被寄予期望,不少业内人士称其为政策弹药库中的“核弹”。这只是一种急于求成的想法,调房价只有步步为营,不可能釜底抽薪,太多的利益纠缠在房子上,政策与市场的博弈将长期存在,房产税不是胜负手,对其抱有过高期望,反而失望更大,认为房产税也没把高房价怎么样,最后反而累及对楼市的预期。其实,如果对地方政府的问责能够“高高举起、重重落下”,房价的调控势必不会成为“空调”。在房地产市场中,政府的角色和能量不可小觑,一旦地方政府真正行动起来,高房价的松动也就不是水中花、镜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