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年10月15日
主持人:今天新老朋友都到了,我们就给新朋友介绍今天发布人,是广州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黄文波作为新闻发布会,还有市场部陈大旺(音)处长。
今天有两个议题,其中一个议题是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另外一个是对广州市闲置土地情况,请大家通报一下。
黄文波:各位媒体朋友,我知道媒体特别多,最近社会各界,包括媒体朋友十分关注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态势以及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部委宏观调控具体实施意见,今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市场运行的情况,联合人民银行,银监局,以及地税部门治理了相关的实施细则。
根据我们广州市房地产近期运行的态势,以及国务院国家五部委房产宏观调控政策,为了巩固房地产调控的成果,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我们联合人民银行、省银监局以及地税实行了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位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有关的意见向媒体公布,其中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坚决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坚决限制炒房。
主要的措施有第一是户籍家庭和常住的非户籍家庭,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子女,常住就是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常住的非户籍只能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第二非常住的外地家庭不可以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第三未满18岁的人士不能单独购买商品住房;第四境外机构和个人住房严格按照住建部等部门2006年171号文有关的政策执行,广州市城区、直辖区。
二是严格贯彻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各商业银行对第二套放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地率不得低于基础利率的1.1倍;禁止在全额房贷前追加贷款;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对购房经济使用的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是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以上首付比例为3成,第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三套以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三是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实行房地产调控。
严格执行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增值税,对经济适用住房不预征普通商品房按照2%的税率预征,对帐房过快的楼盘,市地税局会同国土局密切关注,进行轻松和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