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郑州市的“扔沟拆迁”一样,被当地政府扔进沟里的这些群众,别说利益,连人身安全都快难以保证了,更重要的是,当媒体对这些事件进行采访调查时,决策者们还可以把责任推给临时工、社会闲杂人员等。也就是说,这一切都与政府无关。那么,无权无势的被拆迁群众,还能说什么呢?
日前,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由法律来确定。政府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应当承认,随着中央对依法拆迁工作要求的强调,非法拆迁的行为正在减少,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在减少。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因为,非法拆迁伤害的不仅仅是群众利益,还有政府形象、政府的公信力。意识不到这一点,才是最可怕的。
“扔沟拆迁”虽然只是个别地方的行为,但是,如果不严肃处理,在地方政府拆迁热情很高、动力很强的情况下,是会产生连锁反应的。因此,必须对相关地方和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