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虹说,现在不是谈论房地产行业是不是支柱行业的时候,而是应将重点放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制度建设的问题之上。以土地出让为例,它关系拆迁户、地方政府、开发商以及购房者的利益,需要一系列的法规去规范。
本轮调控是国家建设房地产行业制度框架的重要一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制度框架建设是长期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税收制度、财政制度等内容。贯穿其中的主线是促进经济发展,同时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比如对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销售和购买予以贷款、税收上的优惠,同时对于大户型和所谓“豪宅”予以“差别对待”,甚至采取“不支持”态度。“在制度框架建设上,政府今后将更加注重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内容。”秦虹说。
记者了解到,1998年,随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发布,全国房改启动。在这个通知的表述中便有我国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内容。但随着2003年国务院“18号文”的颁布,政策正式提出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经适房的地位逐渐被边缘化,商品房成为房市的唯一主角。
2010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多年来第一次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做出了严格规定,这也被称为本轮调控一系列政策的重要一环。对于保障房的问题,专家普遍都认为,建立更加完善可行的地方政府的问责机制是今后的政策制定方向。
根在土地供应“问题”
1998年开始,住房消费彻底被“市场化”,但土地和资金作为市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却并没有市场化,中国房市的运作机制从最开始就是一个“阴阳人”。政府是土地唯一的供应者,银行则是资金的唯一供应者,房地产商是唯一的终端产品提供商,土地供应市场成为了垄断市场,商品房也或多或少成了垄断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