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等偏下收入群众住房给予支持
今年才大学毕业的刘传嘉,在苏州工业园区的一家韩资企业工作,与一起毕业的同学相比,她觉得自己很幸运,可以居住到园区提供的公共租赁房锦程之星小区里。她租的是两室一厅中的一间,房子是装修好的,每月租金600元。
近年来,由于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这部分住房困难群体通常被称作“夹心层”。
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当前,如果全部依靠扩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覆盖面来解决这一困难,一方面财政无力承受;另一方面,部分“夹心层”群体随着收入增长,几年后将具备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支付能力,对政府保障的需求是阶段性的。因此,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有效途径。
2010年6月,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出台了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大幕。
如今,公共租赁住房在厦门、深圳、青岛、天津、福州、北京、杭州、常州等沿海城市和重庆、成都等少数内地大中城市发展迅速。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重庆市目前已建成农民工公寓130万平方米,规划2010-2020年将在主城区建设2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到2012年前将建设1000万平方米。厦门、深圳、天津、福州、常州等5城市2008-2012年规划筹集公共租赁住房20万套,其中2008年、2009年新建了9.4万套。
有关专家表示,从各地实践看,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为“夹心层”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提供了具体途径,对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