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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试点箭在弦上 "累进税率征收"或将实行

来源:中国经营报 更新:2010-10-25 8:43:45 编辑:澜一 点击:
核心提示:中央政府将在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总体精神进行明确,并在此之后,对重庆、上海两地的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方案进行批复...
    根据个人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或将在山城重庆“先行先试”。

  不出意外,中央政府将在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对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总体精神进行明确,并在此之后,对重庆、上海两地的住宅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方案进行批复。

  据了解,重庆市目前上报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试点方案,采用了“套数越多、面积越大”——税率逐级提高的累进计税方式,其原理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相同。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启动了对房地产税的会签程序,其中就包含采用累进计税方式的“重庆方案”。

  累进税率征收

  尽管有“豪宅税”、“住房奢侈税”等多个不同的称谓,但在目前已经报备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重庆房地产税试点方案中(下称“重庆方案”),统一的名称仍是城镇房地产税。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重庆方案中采用了类似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的征收方式。在这种方式之下,个人被征收房地产税的税率,可能因个人名下拥有住房的套数、面积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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