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新政促房贷险销售回温 购买房贷险仍存争议
在长安街祁家园路口,一辆英菲尼迪追尾菲亚特,最终导致菲亚特车内2死1重伤。作为经济支柱的男主人去世,给家人留下百万未还房贷。有媒体指出,如果当初这家人购买了房贷险,依据有关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出现死亡和伤残时,保险公司将代为偿还全部剩余贷款。于是,房贷险重新引起舆论的关注。此前,房贷险被批评为“强制消费”,在舆论压力下,2005年10月工商银行开始率先取消房贷险强制制度;2007年以后,多数银行为了争取客户,基本不再要求购房人购买房贷险,房贷险市场因此陷入停滞状态。
然而,记者昨天了解到,自北京落实中央调控政策实施严厉的地产新政以来,由于“一贷难求”,目前房贷险销售在北京银行按揭市场有回暖趋势。“新政实施后,购房人想要获得银行贷款,需要出具税收、社保等各种证明材料,手续复杂。在发放贷款时,银行更倾向选择购买了房贷险的客户,并可以适当简化手续。”一位保险业内的专家昨天告诉记者,房贷险销售有望走出低迷。
不过购买房贷险仍存在着争议。
有人说,房贷强制保险主要是银行担心“抵押物因自然灾害消失”,银行是保险的受益人,因此保费应该由银行支出。银行不应在获得贷款利益的同时,又要求购房者购买房贷险,并作为获得贷款的前提,这是“捆绑”销售,是转嫁自身的风险,明显违背自愿投保原则。
也有人说,银行要求客户购买房贷险具有合理性。银行是负债型企业,保障贷款的安全,也是对广大储户负责。其次,作为放款人的银行,要求借贷者为资金提供充足的保障是无可厚非的,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那么房贷险到底是什么呢?
房贷险,全称为“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通常由“财产损失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两个保险打包组成。财产损失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用银行抵押贷款购置的房屋如果出现因火灾、暴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地震除外)发生损毁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有人问,保险是否会向责任人追债了?有人表示,存在于房贷险中的“还贷保证保险”的本质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短期寿险范围,因此不存在保险公司追偿问题。
(责任编辑:湖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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