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可这样申请
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2.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贷款审批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5.贷款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
7.还款期限 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2004年8月份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责任编辑:湖南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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