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民间贷款机构安全系数大调查
沈阳民间借贷机构互相之间常常有资金拆借行为出现 本报记者 王野 摄
新闻背景
“民间借贷”这一次选择了极端的方式闯进公众视野据中国日报网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百余个民间贷款公司资金链断裂,过百亿民间集资蒸发,甚至引发自杀。
12月22日下午,鹤岗市相关部门在接到记者求证时措辞谨慎,“肯定不像外界说的那么严重,否则,鹤岗经济得倒退十多年。”
现实触目惊心,当涉及的数字、人群以及危险规则因为单体事件的揭露而一一浮出水面,一直深埋地下的“民间借贷”再次引发对相关环节的深深思考。这些游离在法律边缘的“风险资金”真的安全吗?
放贷30万元,每月可得利息7500元,一年利息收入9万元,一年到期如不偿还本金,借贷者抵押的房产即归属放贷者处置……
高于银行利率数倍、只赚不赔,你敢加入民间放贷者的行列吗?
这个被公众称呼为“高利贷”的行业,是一个隐形的巨大灰色地带。
10万付出
1年得到3万利息
赚2000多元钱的月薪,但是肖强(化名)可以时不时弄辆旧车开,几个月换一辆。当然也有这样的间歇肖强开了几个月的车不见了,上下班得挤公交车……
在公司职员的身份后面,出生于1977年的肖强是个“放贷者”,自2008年秋天他第一次尝到放贷的甜头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是被动成为放贷者的。”肖强声称,2008年秋天,一位在葫芦岛开矿的朋友给肖强打来电话表示缺少30万资金周转,希望肖强能帮帮忙。这位朋友进一步说明,他在葫芦岛当地常常通过地下钱庄抬钱,月息都在4分左右,他不想支付这么高的利息了,所以向朋友伸出援手,他只能给肖强2分5的利息。
10万的付出,1年就可以得到3万元的利息,肖强心动了,于是即刻着手张罗肖强找到另外两个平时来往密切的人凑了30万元借给这个朋友,之后,肖强和另外两个放贷者的账户上每月会准时进账7500元,一年后,30万本金到户,同时,三个放贷者坐收9万元利息。
“其实我们的第一次放贷完全凭借的是对朋友的信任。”肖强表示,他还考虑到这个朋友是开矿的,资金流动特别快,能还得起。
之后,肖强三人越做越顺,在39万悉数到位之后,三人之一小辛又联系到另外一个贷款需求者,需求资金的数目是20万。“我连钱借给什么人都不知道,但小辛拿回了贷款者的汽车作为抵押,同时还有房产证。”肖强于是天天开着抵押来的汽车上下班,同时按月催缴利息,不出3个月,本息回到账户,肖强将开了三个月的车以及放在手里的房证原物归还……
“做熟不做生。”肖强告诉记者,自2008年秋第一次放贷以来,这个三人集团已经滚动放贷数次,原则是放贷给三人集团其中之一熟悉的人,每次都是2分5的利。现在这三人已经逐渐学会自我保护和规避风险了签协议。房子等不动产是他们最愿意接受的抵押,车在其次。
就算再严谨的防范,肖强表示也难免有失策的时候,他曾听业内人士介绍,“有的借贷方突遭变故,人没了,放贷方只能认栽。所以,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闲着的钱,得扛得起风险。”
铤而走险
资金的拆借流动
肖强这样的小型放贷集团是民间借贷机构的一个剪影,沈阳有多少个大大小小的肖强?某民间借贷机构的负责人李林曾经对沈阳市场进行过专业调研,数字惊人:千家以上!
李林告诉记者,沈阳从事民间放款的机构推动民间资本流动,对帮助融资难的中小企业贡献巨大,但是这些放款机构中有不少属于地下钱庄。
“这次调研我们发现一些地下钱庄的规模很大,手里掌握着上亿资金的为数不少。”李林介绍,地下钱庄的资金来源渠道比较隐秘,但投资公司的资金来源相对庞杂,比如吸收民间投资,因为公司许以比银行利率高得多的回报率,公众会投机性地把资金投进去。
“从民间集资,通常都有1分7甚至1分8的月利,然后对外放贷的时候收取2分利,从中赚取差价以及手续费,”李林表示,“这些投资公司更像是中介或者贷款担保公司,因为投资回报率高,而且相对稳妥,所以也有人愿意将钱交给投资公司。”
但事实上,投资公司的放贷存在风险,对于手续不全的借贷者,投资公司出于牟利也会放款,只加收几倍的手续费。李林说,投资公司的这种操作直接带来资金方面的风险,“对借款人的审核不严,很有可能出现骗贷等行为,这个时候投资公司就有可能出现资金链条危机。”
李林认为,地下钱庄的操作比投资公司还要便捷找人担保,或者私下签个协议,钱就可以放出去。但李林强调,这种担保和协议其实没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借贷方对方还不上钱,只能通过非正规渠道解决。
随后,记者联络了两家地下钱庄,称要借钱,对方均明确表示,可以放款,只需办理抵押房产公证,李林指出,与借贷的私下协议、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不同,抵押贷款可以办理公证。
令李林担忧的是,为了追逐丰厚的利润,沈阳民间借贷机构互相之间常常有资金拆借行为出现,“手里暂时没钱,一个机构会求助于另外一家,这种连锁式的求助看似简单,却容易出现链条反应,即一家出现死账,多家同时玩完儿。”
游离于法律
“催债”版本已升级
“血腥催债?你说的是上世纪的版本,现在已经升级到理性甚至合法了。”肖强说,“现在最极端的讨债方式也就是雇几个人,天天坐在借贷者家里,你去哪,他去哪,绝对不出乱子。”
李林佐证了以上说法,“有公证的情况下,可以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没有公证的因为有担保人所以通常也不用大动干戈。”
据辽宁隆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乃龙介绍,目前,民间借贷行为很少出现纠纷还理直气壮要求法律介入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般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借款合同,一份是抵押担保合同。
在出现纠纷时,这个抵押担保合同就成为双方诉诸法律的重要证据。必须说明的是,在法律层面上并没有禁止民间机构借贷行为的规定,许可的范围是借款年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4倍之上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王乃龙遇到过案例民间借贷的双方起纠纷,利息高于利率4倍,起诉至法院,最终却以撤诉告终,王乃龙评价“不撤诉,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沈阳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沈阳除了可以为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营业执照外,其余形式的贷款公司都是无照或者超范围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照经营应该予以取缔,超范围经营也要进行处罚。”不过,由于地下钱庄比较隐蔽,查处比较困难,有些超范围经营的存在取证难度。
据了解,民间资本流动也常成为金融部门密切监测的内容,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连续几年发布的抽样调查显示,测算2006年全省(除大连)民间融资总规模达434.2亿元,2007年总规模约为487.94亿元。
一名地下钱庄的负责人则认为,目前沈阳的借贷市场比较混乱,很多人不按规则出牌,而且互相压价现象比较常见,逐利导致了拆借的行为的发生,风险逐渐增加。
本报记者 王莉 经淼
分类
沈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房产中介的资金拆借(占民间借贷很大一部分)
典当行
各类投资公司
难以摸清底细的大小地下钱庄
调查
普通市民是否信任民间借贷并将钱投给投资公司呢?记者调查了30位市民。
只有4位表示会考虑将钱交给投资公司
“现在炒股有风险,存银行利息还太低,我觉得交给投资公司其实是挺稳妥又高收益的方式。”
市民楚女士说
“谁知道投资公司是不是今天开着明天就黄铺了呢?”
市民吉小姐的观点代表了大部分人
如果自己的朋友开办投资公司或者地下钱庄到自己手中进行融资的话,可以考虑,但是不熟悉的投资公司自己不会去贸然投资。市民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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