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0日:窃贼筹集路费生歹念 民警夜巡慧眼察秋毫时间:2010-04-08 00:03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www.unn114.com
明通派出所抓获一盗车贼
2010年3月20日,县公安局情报信息采集导侦破案打击百日攻坚战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全体民警迅速投入,积极行动,战果连连。4月2日,明通派出所再传捷报,民警在明通镇场镇夜间巡逻中,通过细心观察和运用盘查经验,成功捉获一名盗窃摩托车犯罪嫌疑人。
筹路费 踏歧途
嫌疑人杨某,15岁,城口县蓼子乡人。初中辍学后,一心希望自己能够“混”出名堂,苦于没有打工路费顿生歹念。2010年4月1日18时,杨某在明通镇中学三年级学生宿舍玩耍,发现门口衣服上放着一把摩托车钥匙。22时许,杨某盗取钥匙后如获至宝,掩盖不住内心窃喜随后到停车棚试车,后因值班老师没有休息,担心丑行暴露,于是潜伏附近寻找时机。一小时后,杨某乘老师归寝再次来到停车棚,成功打开一辆红色钱江150两轮摩托车锁,顺利得手的杨某将车推至明通镇大塘路的岔路口下坡处,想利用坡度滑行摩托车启动发动机。
遇巡警 露马脚
4月2日凌晨零时许,明通派出所民警夜巡至大塘路时发现杨某骑着摩托车歪歪斜斜,行迹十分可疑,随即上前盘查。杨某神色紧张,不能说明摩托车的来源,民警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突击审查,查清了盗窃摩托车的原由,了解到其家庭父母离异的特殊环境。在询问过程中,细心的民警还发现杨某使用的手机价格不菲。“小小年纪怎么使用如此昂贵的手机,手机的出处又是哪里……”一串串疑问引起了民警的思考和警觉。民警们沉着冷静,晓知以理、动之以情,杨某还交待了4月1日中午12时在明通镇中学学生宿舍盗窃他人手机一部的犯罪事实。
编后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例的报道屡见不鲜,15岁的杨某踏入歧途,是家庭、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的缺失,也是家庭父母离异特殊环境造成的“社会早产儿”。无独有偶,“三节两会”安保专项行动中,巴山派出所破获的未成年人冉某抢劫案警示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重而道远。
1999年6月28日,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旨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给予更多、更全面的呵护,使未成年人能够在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下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每个社会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全社会都能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愿所有的未成年人都能有一个健康美好的未来。 (县公安局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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