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促进城口文化繁荣发展,不断扩大城口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城口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人文内涵,激发全县人民加快建设“五个城口”的干劲和热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县歌歌词(含朗诵诗)和文明县城创建主题歌词的活动。
一、征集对象
此次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公开征集评选。
二、征稿要求
(一)、县歌歌词创作要求:歌词要充分表现城口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生态魅力、红军业绩、奋斗精神、发展成就、美好前景等。构思新颖、昂扬大气、富于创意、文辞优美、节奏明快,具有浓郁的地域特色,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易于广泛传唱。演唱语言为普通话;采用合唱形式为主,自行拟题。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词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的情况。
(二)、朗诵诗创作要求:可以从城口重要发展阶段、重大影响事件、重要历史人物等选取创作角度,综合性题材和单项内容均可,立足现实面向未来,讴歌城口、展示城口、推荐城口。适合集体舞台朗诵表演;有强烈的时代感、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能够成为一段时间内的保留节目;朗诵时间8-10分为宜。
(三)文明县城之歌歌词创作要求:歌词紧扣“讲文明树新风,共创文明县城”主题,倡导注重礼仪、热情友善、文明礼貌、大兴文明礼仪之风。要求内容健康,文字优美,立意新颖、富有创意;采用合唱形式为主,自行拟题。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词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的情况。
三、征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
四、歌词评选及奖励
本次活动拟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筛选入围作品若干篇。评选出一等奖作品作品1篇,优秀作品奖5篇。对入围作品的创作者,颁发证书;对最佳作品和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分别奖励人民币2000元和500元。以后由县上组织对最佳作品或优秀作品谱曲形成完整歌曲,并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利。作者拥有署名权。
对入选采用的朗诵诗给予适当奖励。
五、投稿方式
征集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由江奉武同志具体负责歌词征集日常工作。稿件一律提交电子文档,邮件邮箱:ckxgn@126.com 和ckb321@163.com 。应征稿件应提交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限于人力,应征稿件恕不奉退。
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 城口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城口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