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商贸发展时间:2010-10-15 09:32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www.unn114.com
一是县财政建立商业发展专项资金,今年安排80万元专项用于商业发展,以后逐年按照一定比例增长。二是凡固定资产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商贸物流项目,3年内增值税县级留成部分50%返还给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商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部分按50%标准收取。三是对纳入规划的县、乡镇商贸基础设施建设,3年内免征各种规费。四是获得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重庆市商贸流通100强”企业(市场)、“城口县商贸流通10强企业”的,分别给予1万元、10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是对年度实际缴纳税金超过30万元的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按实际缴纳税金的5%给予奖励。六是内贸批发和现代物流企业以国家鼓励类产业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征收。六是对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的商贸流通企业,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在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 |
推荐新闻
新闻排行
|
|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证书 渝ICP备09015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