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城乡医疗救助谱“新篇”时间:2010-11-05 22:01 来源:华龙网 责任编辑:www.unn114.com
昨日,记者在重庆市城口县政府常务会上获悉,从明年1月1日起,城口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将迈入“新领域”,届时,更多群众可享受到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 “新领域”的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由原来的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和其他困难群众四个类别调整为七个,新增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城镇低收入老年人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三大类。 救助方式由原来的日常救助、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四种救助方式调整为资助参保、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临时救助四大种类。 医疗救助范围中除其他低收入人员外,由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困难群众参加一档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除五保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外,其余救助对象给予10元资助。城市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保险,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费除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外,其他救助对象参加二档的给予60元资助,自愿参加一档的给予10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参加一档合作医疗保险的给予10元资助,参加二档合作医疗保险的给予60元资助。 “新领域”还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住院医疗救助。普通疾病住院治疗,住院医疗费经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比例报销后,自付部分在3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救助(一年享受一次),超300元的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4000元。对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对象,全年累计救助的封顶线为6000元。对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在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基础上,救助比例分别提高10%,年救助封顶线分别提高1000元。 据了解,重庆市城口县城乡医疗救助“新领域”,既提高了门诊救助支付额度(特殊困难群众由120元提高到200元、普通对象由60元提高到100元);更提高了普通对象住院(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住院(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救助的最高限额;还新增了重大疾病救助限额(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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