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城口天气: 注册 | 登陆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论坛 | 网站地图
城口论坛 免费发布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重庆新闻 > 正文

房产契税今起施行新政(5)

时间:2010-10-20 08:36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www.unn114.com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交易契税减半征收 

 

  华龙网讯 (记者 吴国富)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住建部9月29日联合通知:自10月1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昨天,市地税局网站挂出了这则通知。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专家:限制买多套住房 

  重庆社科院专家丁新正说,国家出台的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的,主要是既“限”又“支持”,限制购买多套住房和高档住房者,进一步支持无房户购买中小户型。新政策比以前的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和具体。他说,如果按照原有的房地产交易契税率3%计算,那么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唯一住房的,就只缴纳1.5%的契税。比如100万元的房屋,就只缴纳1.5万元契税,如果不符合前提条件就要多缴1.5万元。但是“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还更优惠,也就是“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价值50万元的房屋,就只缴纳5000元契税。 

  丁新正说,根据新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限制炒房者。他说,如果过了1年的期限仍然可以享受应有的优惠。

站内搜索:
发表评论
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Google
关于城口网 | 商务合作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 意见建议 | 网站建设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0-2010 023CK.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13032325108 QQ:1057922020 E-MAIL:cqckcom@qq.com 城口网QQ群:105053941
让世界了解城口·让城口走向世界 本站法律顾问:文见 律师
本站申明:本站部份资料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删除!
备案查询 网络报警平台 信息产业部ICP备案证书
渝ICP备09015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