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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鄂旅游局联合发布三峡旅游形象标识、口号征集启事

时间:2010-03-20 14:39 来源:人民网·重庆视窗   责任编辑:www.unn114.com

  长江三峡由瞿塘峡、巫峡、西陵峡组成,是世界上唯一能乘船游览的大峡谷、万里长江最精华的一段、中华民族的摇篮,也是我国最早向海外推介的两条黄金旅游线路之一。其间有着名的白鹤梁、名山、石宝寨、张飞庙、白帝城、夔门、小三峡、神农溪、三峡大坝、屈原祠、三峡人家、峡口风景区等景点,令人心驰神往。

  为进一步彰显长江三峡的魅力,打造旅游品牌,特面向海内外征集长江三峡旅游的形象标识、主题口号。

  一、征集内容

  长江三峡旅游形象标识、主题口号。

  二、设计要求

  1.主题口号:中文,一般不超过12个字,主题鲜明,名称响亮,易记新颖,并附英文版本;

  2.形象标识:识别性强,图案清晰,色彩艳丽,内涵丰富,有长江三峡的中英文符号,适合在多种媒体上推广;

  3.主题口号与形象标识最好相互呼应。

  三、应征作品提交说明

  1.主题口号请统一用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

  2.形象标识图稿一式三份,彩图、黑白图、坐标图各一份,A4规格,标明比例及标准色,并附可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

  3.形象标识设计图稿文字说明请另附纸说明;

  4.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请使用A4纸另附纸说明,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上;

  5.参选作品应为作者新创作、未发表、具有知识产权的作品。

  四、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五、投稿方式

  请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

  地址一:

  单   位:重庆市旅游局市场处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民生路283号

  电   话:86—23—63235105

  传   真:86—23—63235107

  邮   编:400010

  联系人:彭浏任

  地址二:

  单  位:湖北省旅游局市场促进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98号

  电  话:86-27-87128222

  传  真:86-27-87124707

  邮  编:430077

  联系人:冉艳丽

  六、评选方式

  1.组织有关专家、旅游业界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

  2.先评出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各20件入围作品,在媒体上公告,由公众通过短信、网络或书面投票评选;综合群众评选结果,评审委员会进行总评。

  七、奖励办法

  1.对入围作品的作者中,抽奖产生20名畅游长江三峡;

  2.对最终入选的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各一项,各奖励人民币60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如作品经评审委员会投票均不过半数,则视为空缺;

  3.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最高等次奖项计奖。

  八、特别声明

  1.根据《着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其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着作权全部归重庆、湖北两省市旅游局所有;

  2.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着作权,无侵犯他人着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重庆、湖北两省市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投稿件请作者自留底稿,不退稿;

  4.征集者有权对获奖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重庆、湖北两省市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着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两地旅游局所有;

  5.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

  6.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条款;

  7.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8.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湖北两省市旅游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着作权转让承诺书”请到“重庆市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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