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医药产品夸大疗效市民小心时间:2010-10-16 09:07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www.unn114.com
重庆商报滚动新闻 记者 张樟 15:45 报道 今日上午,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今年第5期违法发布广告的医药产品,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三类共8个产品。 据了解,此次被曝光的药品共5个品种,分别是标示为吉林省辉南长龙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联苯苄唑溶液(神迪选净液胶除癣组合)”(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010038)、标示为通化鸿淘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养血口服液”(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1196)、标示为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7020471)、标示为芜湖张恒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制咳喘胶囊”(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34020032)、标示为陕西奥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齐墩果酸胶囊(奥星1号)”(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61022832)。据悉,上述5种药品有的在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有的还篡改相关部门审批的正规广告内容。 其中被违法发布广告的保健食品有2种,分别是标示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松花粉研究开发中心生产的“亚林牌破壁松花粉(亚林松花粉)”(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2)第0291号)、标示为河南羚锐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荣成百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羚锐蜂胶软胶囊(百合康牌蜂胶软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80124)。上述两种保健食品均在广告中对产品进行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而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仅标示为桂林华特医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物电池贴片”(批准文号为桂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2210002号),该产品在广告中作出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违规描述。 市食药监局相关人士称,不法商家违法发布医药产品广告,通过断言或是保证误导患者,有可能延误患者最佳治病良机。我市消费者可在购买某种医药产品之前登陆市食药监局网站查询系统查到经审批的广告内容,避免受虚假广告误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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