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1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职能的不断加强,国家财政用于乡镇的资金大幅度增加。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关系到党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意义重大。《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和具体要求,是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发挥乡镇财政监管优势,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重庆创业资讯共享平台】 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请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创业资讯共享平台-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