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2007年助学贷合同的通知时间:2010-03-20 01:23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www.unn114.com
通 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渝教财〔2009〕8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贷款学生本人的切身利益,提高各高校、区县的信誉,更是对广大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的机遇,现将城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变更2007年秋季、2008年春季重庆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转发各校,请协助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宣传工作,要求各校在今年放寒假前,通过宣传张贴变更通知,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
城口县教育局
2010年1月11日
关于变更2007年秋季、2008年春季
重庆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的通知
各相关贷款大学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填报2007年秋季、2008年春季重庆市生源地贷款合同变更材料的通知》(渝教财〔2009〕84号)要求,市银监局在检查中发现,原所签订的合同贷款结息日期极不规范,为了对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更为有利,不给贷款学生导致其它影响,建议按相关规定统一调整为每年的12月21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合同变更对象:2007年秋季、2008年春季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
2.办理时间: 2010年1月12日~2月28日(节假日除外),市外高校生在开学前必须完善所有手续。
3.合同办理:市内高校生在就读学校资助部门办理合同变更,材料春季开学后由学校统一交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外高校生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4.办理要求:贷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共同前往城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合同变更。
5.特别说明:若未按要求办理合同变更者,今后所造成的一切影响概由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查询网址:城口县教育局 http://cqckjy.30edu.com
联系电话:59222341
城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0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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