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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提出的工作任务,负责制订全区地方志编纂的规定及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志的编纂以及对区各系统、各部门、各街道专业志编修的业务指导,评审、验收各类志稿,并统一组织出版;指导区内各类地情资料书籍的编纂工作,并统一组织出版;负责由区人民政府主办、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的《建邺年鉴》的编纂出版和发行工作;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的培训;负责积累、保存、收藏、整理地方志文献,综合开发利用地情资料;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