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环保厅了解到,今后几年河北省每年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将超过430万台。相关专家分析说,目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城市矿产”的回收已不成问题,关键还是如何拆解再利用。据了解,截至2010年底,河北省共有3家电子废弃物拆解单位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合计拆解处理能力仅约220万台/年。现有这3家拆解处理企业资源化回收方式主要采用物理分离技术,即利用机械粉碎、重力分选等手段回收有用物质,处理技术和装备水平总体不高,资源回收再利用率偏低。
“河北省环保厅正在编制《河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河北省环保厅污防处副处长赵宪伟介绍说,《规划》将考虑每个地市确定1到2家拆解企业,满足电子废弃物的处理需求。
难度有多大?
“七化”要求任重而道远
日前在河北海晶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车间看到:在流水线上经过工人简单拆解,废旧的冰箱箱体进入密封拆解装置,几分钟后庞大的箱体就变成了废钢铁碎料、废塑料和其他杂质,再通过不同的出料口出来,形成可利用的工业原料。坐落于鹿泉市的海晶公司是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企业,并列入了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名录。
说起企业的运营现状,公司经理张金才说,因为回收来的可供拆解的货量比较少,生产线基本处于“吃不饱”状态;有的回收企业还把旧货上有价值的器件预先拆了下来,导致回收的旧货质量差,可供拆解的可利用物资少,公司目前处于微利、亏损边缘。国家和省虽有部分资金补贴,但力度不大。张金才建议,国家和省应加大对拆解企业的资金补贴力度,给予一定的税收上的优惠,否则有难以为继之虞。据了解,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其他拆解企业。
“国外的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李赶顺说,针对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日本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其中既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废弃物处理法》等综合性的基础法规,也有《容器与包装物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汽车再生利用法》等根据各种产品性质制定的专项法律法规。而我们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细化和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措施也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没有真正做到排放者付费、回收利用者获利这样一个良性循环。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对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进行了规范化。《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这对相关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要求,示范基地建设要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要求,实现“七化”,即回收体系网络化、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营管理规范化。要求不可谓不高,难度不可谓不大。
对于唐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科技产业园建设,唐山市政府承诺,按照“七化”要求,加快环保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搭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以废钢铁、废电器电子、废塑料、废橡胶为主延伸产业链条;科学规划本地区资源再生利用行业发展,引导周边小企业进入示范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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