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频查出非法印度抗癌药
从2009年到201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共查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7件,批准逮捕25人。而仅在今年上半年,检察机关就查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1件,批准逮捕14人,其中涉及销售印度生产的抗癌药案件占了4件7人。
犯罪嫌疑人何某是深圳某知名企业派驻印度的员工。2010年10月,何某开始通过网络销售印度抗癌药物。他先从印度海德那巴市某药厂的代理商处购买了易瑞沙、格列卫、特罗凯、力比泰等抗癌药品,然后通过邮寄、水客带过关等方式带到深圳。随后,利用互联网联系国内的买家。商定药品的价格和数量后,何某通过淘宝账号收取款项,并通知在国内的同伙通过物流公司邮寄药品。2011年11月,公安机关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的药品价值上百万元人民币。
网销、隐匿、案值巨大
“以往的销售假药案中,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多是风湿药、性药等,现在的销售假药案中,治疗肿瘤的化疗辅助药物迅速增多,其中涉及印度抗癌药的案件较多,这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法学博士黄勇向记者分析了非法销售印度抗癌药案件的几个特点。
首先涉案假药都来源于境外。其次,销售方式多采取网上销售。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借销售其他商品之名,行卖药之实。犯罪嫌疑人先和买家商定好交易条件,然后告诉买家在网购网站上拍下某件商品,卖家接受订单后再用快递发货,并通过网购账号收取款项。第三,案值巨大,不少案件的涉案药品动辄就高达数百万元人民币。
“印度生产的抗癌类药品,价格约为正规进口的欧美药品的十分之一,成本低、利润高,国内患者有大量需求。利用网店销售容易逃避药品、市场、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所以犯罪嫌疑人才打起了这个主意。”黄勇分析说。

